2016年大陸學生短期研修

  1. 申請條件:明道大學大陸地區交流校院在學學生。
  2. 申請方式:由大陸交流校院推薦學生來臺進行一學期至一學年不等之短期研修課程。
  3. 說明:每學期中,由大陸交流校院公告消息,有意願來臺之學生應自行向學校提出申請並繳交相關資料。經大陸交流校院審查後,提送推薦學生名單予本校。本校將協助申請入臺等相關作業。
  4. 大陸地區 學生申請短期研修簡章http://www.mdu.edu.tw/~ciel/downloads/generalregulations.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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