籌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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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學年度
105學年度
 
對象 捐贈途徑 現行抵稅上限 依據條文
個人 直接捐贈予明道大學 綜合所得總額×20% 所得稅法
第17條
透過財團法人私立學校興學基金會指定予明道大學 綜合所得總額×50% 私立學校法
第62條
營利事業 直接捐贈予明道大學 所得總額×10% 所得稅法第36條
透過財團法人私立學校興學基金會指定予明道大學 所得總額×25% 私立學校法
第62條
遺產稅及
贈與稅
  不計入遺產總額 遺產及贈與稅法
第16條
  • 採用透過財團法人私立學校興學基金會捐款方式,需先向該基金會索取「捐款人基本資料卡」,並將資料卡與捐款一併提供給該基金會。請於捐款資料卡上指定為「明道學校財團法人明道大學○○專用款」,該基金會就會將您的捐款轉進本校募款帳戶,而您的抵稅收據由「私校興學基金會」開立。
  • 目前私校興學基金會只接受「支票」、「銀行電匯」二種捐款方式。
  • 私校興學基金會捐款帳號
    存款銀行:永豐銀行台北分行,戶名:財團法人私立學校興學基金會,帳號:021-004-000-76285。
  • 以現金或支(匯)票方式
    支(匯)票抬頭:財團法人私立學校興學基金會 郵寄地址:10651台北市信義路二段208號10樓之1。
  • 明道大學捐款資料
    銀行:中國信託銀行南屯分行,銀行代碼:822,戶名:明道學校財團法人明道大學,帳號:045-54005551-2。

感謝您對明道大學的支持與愛護, 若您需進一步協助,歡迎與我們聯繫!

明道大學秘書處綜合業務組 52345彰化縣埤頭鄉文化路369號 電話:04-887-6660 傳真:04-8876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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